舉報指南
審計監察部的舉報受理范圍:
- 涉及采購、工程等的違法、違規、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;
- 協助其它人員,包括上級、供應商、代理商等,侵占公司利益的行為;
- 違反公司規定,損害、侵占員工利益的行為;
- 員工(包括各級領導) 不履職、不作為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。
處理舉報的一般流程:
處理舉報文件依據如下:
? 高能(董)字【2015年】第003號 《高能環境內部舉報獎勵管理辦法(試行)》
? 高能(董)字【2015】第004號 《高能環境審計監察管理條例》
?《采購價格承諾與廉政協議書》
?《廉政及預防職務犯罪協議》
審計監察部處理舉報的基本方法:
- 收集資料:根據舉報信的內容,進行資料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工作。
- 調查取證: 對于舉報內容,取得書證、錄音錄像證據等。
- 舉報內容核實:根據公司規定,對舉報的問題進行核實。
- 撰寫調查報告:根據調查取證、核實的內容,撰寫調查報告。
- 調查結果復核與上報:根據報告反饋內容,復核報告并上報集團領導。
- 處理結果跟蹤:根據領導處理意見跟蹤落實。